社交網路服務的廣告營利模式初探

圖/文 數位之牆 本文發表於2008/05/11

病毒式行銷將會是 2.0時代的行銷方式關鍵詞,社交網路服務將會變 成廣告主的口碑傳播平台,透過好友間的分享與推薦,拓展品牌知名度以及達成效果行銷。

回顧過去,2005年新聞集團以 5.8億美元收購MySpace ;2007年,微 軟以 2.4億美元僅買到Facebook 1.6% 的股份。從事後看,MySpace 似乎賣得早了而新聞集團撿了個大便宜。然而這種透過人際網路而形 成的網際網路服務,究竟有甚麼吸引投資人的地方?

社交網路服務經常跟交友社群,部落格等概念混淆。然而即使是社 交網路服務經營者,也並不認為自己等同於交友網站,社群網站或者 部落格網站。因為上述網站早在Web 1.0 時代或者末期就已經存在, 而社交網路服務是以人際關係為核心,是包含上述全部的綜合體。

最後,似乎只有使用「個人空間」這樣一個寬泛的名詞才能將社交網 絡服務與上述傳統概念區分開來。從社交網路服務的功能看,日記, 相冊,好友,社群(或群組)等已是基本功能。透過經營者有意識的 導引,讓用戶互訪別人的日記與相冊,最終激發社交功能。

從社交行為看,社交網路服務是靠著人們將線下關係鍊搬移到線上, 與其他人的關係鍊交疊而形成更大的關係鍊。用戶主要是跟熟人之間 互動,並且在這個平台上有意或無意遇到可以深聊的陌生人,於是擴 大了人際圈子。此後,透過對彼此活動的關注,維繫人際關係。

﹝詳細內容﹞http://www.digitalwall.com/scripts/display.asp?UID=417

﹝心得 ﹞http://binbinwen.blogspot.com/2009/10/blog-post_3525.html#comments




1 意見:

Bin Bin 提到...

心得:

沒自己的部落格,沒有自己的網站,沒有自己的社群,沒有Facebook,會是怎樣的社交圈?
來上資訊行銷課,才知道自己實體社交圈外的大圈圈-社交網路

網路未發達之前,人脈關係的發展易受限於地域、時間等條件,沒有辦法做出有效的拓展,隨著網路服務的發達,人們開始藉由電子郵件、即時通訊、交友網站,便可以有效地建立與鞏固人際關係。
目前火紅的幾個社交網站,像是Facebook 、Twitter與Plurk均呈現了龐大的網友群聚效應。各大知名品牌甚至政黨、政治人物也努力在社交網站上大力曝光,現在的社交網站已經不再只有交友的功能而已。

而社交網站最基本的要求就是,能讓使用者加入並持續使用,因此企業也開始藉此平臺可以更了解使用者偏好與意見,或是在此建立品牌形象、宣傳產品與服務。隨著社交網路的流行,依舊已成為廣告主不可忽視的一股力量。

隨著科技應用腳步加速,未來手機應用可望成為社交網站下一個戰場。

由於交友模式的透明化,個人資料將更容易暴露在別人面前,縱使社交網站特別宣告隱私權的相關保護,但使用社交網站也需注意隱私權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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